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作文

时间:2023-09-11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00字

  题记:孩子的世界,也许大人们难懂。

  打开《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第一件事就是了解作者——黄蓓佳,出生于江苏如皋。

  读完第一章,我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标准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

  书中主要讲了金铃为了做一个让老师和家长满意的“好孩子”,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纯洁、善良、天真,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满怀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似乎想到了我们自己,不管是学习好还是坏,不都在努力吗?成绩好的只想要更好,一但松懈,就如成绩不好的,考不好自己难过,面对家长的斥责和老师的责怪,我们只能低头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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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00字

  期末的脚步,近了。我看了看书桌上的试卷,再望了望窗外温暖的阳光,揉了揉发肿的眼睛,一转瞧了瞧四周,我的眼神,再次停留在那《我要做好孩子》上。金铃的身影,浮现眼前……

  金铃,一名拥有微胖身躯的小学生,一张白白圆圆的娃娃脸上总是挂着天真的笑容。成绩中等的她,仿佛对即将到来的毕业考漠不关心,而奔紫与老师,早就犹如那热锅上蚂蚁。

  她的脑子里总有一些奇思妙想,她总爱在回家的路上逛着属于自己的“商场”。她还有些粗心,在数学卷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而语文呢,她总能用自己独特的思想,写出一篇令老师震撼的文章。

  面临即将来到的期末考试,现在的我,仿佛与金铃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当真正试卷下发时,我们都站上了无硝烟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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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出自黄倍佳之手,生动的描写了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的故事。虽然她讲得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但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玲。很可爱的名字,一听就觉得她一定是个很活泼的小女孩。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还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有点像我)金玲的妈妈对孩子的成绩看的很重要,而她的爸爸却只希望孩子每天快乐就好。

  在学校,金玲的成绩一般。数学一塌糊涂,语文、英语还行,总的来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因为她思维敏捷,爱动脑筋,所以在上课时常常能受到老师的表扬,她的作文也能时不时写出让人耳目一新的精彩。可她有个最大的毛病,粗心。错字连天,明明会写但总是粗心写错。但这一切在一件事情发生后出现了改变。那一次上提高班,因为老师要晚来,大家就玩开了。金玲和她同桌画画,另外三个女生在玩枕头大战,不小心把枕头打坏了。后来老师问起,就因为那三个女生是好学生,大家怕得罪她们就冤枉是金玲她们那些中差生干的。这让金玲气愤不已,下定决心要做个好孩子,不再让别人欺负。后来在她的努力下,学习进步很大,并改掉了很多坏习惯,最终考出了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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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里面主要写了小主人公金玲和她平常生活里的各种事情。金玲,女,11岁,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胖,她的脸、鼻子、嘴都圆嘟嘟的,一看就让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在她的脸上揪一把,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有一次,因为“垫子事件”,她背上了黑锅,当她明白后,她就不动声色地把整件事情处理好,该是谁的责任甩回给谁。她还帮助了无家可归的小妹妹——幸幸;她写作文还经常获奖,成了“获奖专业户”……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金玲在别人冤枉她的事情上,她表现出了她的机灵、正直和是非分明的品质,她并没有忍声吞气不再追究这件事,而是冷静地处理。她买了一枝康乃馨送给生病的老师;为蚕宝宝找桑叶而跑遍整条街道、翻过石墙……我看出了金玲富有同情心和对老师的浓厚的感情。

  我看到她平时的校园生活,因为她的成绩并不好,所以使得她对考试和分数之类的东西产生敏感,而家长和老师们又非常注重分数、好学校、坏学校和差生、好生。这更让她感到有巨大的压力压在自己的头上,像一块大石头一样。成绩考好了,父母会破例带你出去吃麦当劳、KFC,考砸了,当然不会有好果子吃。这种情况在我们的身上也经常发生,考试就像恶魔般恐怖。

  从这本书里,我感到,作者把我们当成朋友,以一种亲切的完全平等的态度和我们谈话,这是一种心灵的沟通,只有把自己当作小孩中的一员,才可以达到这个境界,而作者,她做到了。她肯定听到了我们心灵深处里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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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小女孩。她为了做一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付出了许多努力。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她向大人们发起了挑战。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向各位推荐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篇一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主人公金铃是个可爱,乐于助人的人,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

  金铃在新华街中学读六年级,语文和英语还算过的去,但数学不怎么样,数学就像是金铃的克星,因数学经常被妈妈责骂。金铃的爸爸叫金亦鸣,在本市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五年了。

  金铃的妈妈叫赵卉紫,在一个杂志社上班,负责编几个文艺性的版面。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虽然金铃是一个虚构的人,但她又像我们现实当中的人一样,她是个平凡的人,但有时却做了不平凡的事,例如:有一次,胡梅和刘娅如在沙发上瞎闹,把张灵灵家的沙发垫弄坏了。老师问于胖儿,于胖儿举报了金铃和尚海。

  起先金铃还觉得莫名其妙,来到办公室后被老师责骂了一顿,老师要他们写一千字的检查,再赔十块钱给张灵灵。金铃当时绝对是个局外人,当时,她正在画画,每次都画的很投入,容不得一丝的败笔与失误。事后,她问于胖儿,这事有没有她,于胖儿说没有。金铃又问于胖儿有没有尚海,于胖儿也说没有,于胖儿说他不敢说刘娅如和胡梅,因为她们是好学生,胡梅又是他同桌,每次考试都要抄他的,金铃想:好学生、坏学生……难道她在同学们心中是坏学生吗?好学生犯了错误就该缩起头让坏学生背黑锅,三好学生再多,奖状再多,可人格上只有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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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海尔有一条著名广告:真诚到永远。暑假时光,我读了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让人一读就不忍放下,想一口气将它读完。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要命的数学这一篇,里面讲了一次数学单元测验,金铃以为自己考了一百分,非常高兴,便回家告诉了爸爸妈妈,试卷发下后,金铃傻眼了,她只考了82分,排名在班级第33名。她非常难过,为了不让爸爸妈妈知道,跟同学尚海学习了制作家长签字一招,后来被老师发现,告诉了金铃妈妈。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真为金铃感到担心,不知道金铃妈妈会怎么惩罚她呢?是厉声呵斥?伤心哭泣?向爸爸告状?动手打金铃?还是不理不睬?金铃又该怎么办呢,她伤透了妈妈的心。看到金铃为了得到妈妈的原谅,两手固执地捧着滚烫的茶杯,我不禁流下眼泪。金铃啊金铃,其实妈妈最难过的不是因为你考得不好,而是你做了欺骗父母的行为。

  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我们国家是礼仪之邦,其中重要一条就是诚信。一个不诚实的人不会受到大家的欢迎,一个不守信的人也得不到大家的尊重。如果说友谊是歌,诚信就是一段段优美的旋律;如果说理想是山,诚信就是一条条通向山顶的石径;如果说成功是海,诚信就是矗立在海边为你指明方向的灯塔。诚信是黑夜皎洁的月光,照亮我们前行的路;诚信就像盛开的芙蓉,为夏日增添了怡人的清香;诚信就是晶莹剔透的露珠,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做一个讲诚信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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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好孩子这个词大家应该都很熟悉。

  在黄蓓佳的笔下,好孩子就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她就是——金铃。

  金铃今年上六年级,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新华街小学。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型重量级选手。因为脸蛋胖嘟嘟的,所以经常被人揪,用她的话说就是被揪出老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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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我读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书,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

  主人公金铃是个六年级学生,她善良、天真、正直、机敏……文中有些事让我记忆犹新:金铃在做数学题时,难一点儿的拓展题常常能做对,可偏偏在计算题、应用题这类不该丢分的的题目上丢分,妈妈又好笑又好气,可又有什么办法呢?金铃一不留神就错了,看来只能怪“一不留神”了。在小学升初中最后一个寒假中,妈妈给金铃买了一大堆习题,本来学校里就发了语文、数学、英语各一本寒假作业,而且每天还要写一页毛笔字,再加上十篇寒假日记和妈妈买来的这些习题,金铃觉得自己要被书山题海淹没了。

  读着读着,我越来越觉得金铃既像我,又有点不像我,在数学考试中,我经常一个不小心就把数字看错,选择题也会“看花眼”……等到考卷发下来了,我的心里别提多懊恼了,可下次考试依然照旧,连我自己也对自己无可奈何,只能提醒自己下次小心。

  虽然金铃大大咧咧的,可她很善良,她让无家可归的幸幸暂住在她家,还给幸幸洗澡,和她一起睡觉,她还把妈妈给她的钱都用来买一个幸幸喜欢的娃娃;她在老师生病时去探望老师,还帮老师给同学们修改作文……

  在上学路上,金铃偶然得到了几条蚕宝宝,为了给蚕宝宝找到合适的食物,她可算是煞费苦心了,在外面晃了一上午,依然一无所获,突然,她发现一户人家的庭院里有一棵桑树,真是天无绝人之路!金铃蹑手蹑脚地爬进去,刚想爬上树摘桑叶,就被桑树的主人发现了,奇怪的是,桑树的主人不仅不怪她,还要教她数学,还答应每天给她二十片桑叶,蚕宝宝的食物有了着落,这下金铃可算是踏实了,自己不仅有人帮忙补习数学,蚕宝宝也不用饿死了,看来是金铃的率真博得了这位孙淑英奶奶的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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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哦,原来要做好孩子需要尊重老师、帮助老人、晚辈……”我手里捧着刚读完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郑重地说。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金铃”的胖女孩在父亲金亦鸣和母亲赵紫卉、老师及同学的帮助下,从一个学习中等的女孩到学习优秀、讨人喜欢的女孩子。这本书告诉我的就是:我们不是说要当好孩子就能当好孩子的。

  对于此事,我也深有体会。我还记得我读一年级的时候学习成绩不好、字写得很难看,还很重,用橡皮擦的时候,一用劲,就会擦通,嘴还很贫,害得经常被妈妈骂。但是我一心想要当好孩子。就这样,我几乎连续了一个月左右都在念叨:“我要做好孩子,我一定要做好孩子,我一定要做好孩子……”妈妈和爸爸已经对我说过上百次、上千次:“聪聪,要做好孩子,不是光凭嘴上说的,最重要的还是实际行动呀!”有一次中午吃完饭,妈妈就出去和邻居聊天;而我呢,看着碗池里的那些脏碗心想:我来帮妈妈洗碗吧。想着想着,我就洗了起来,还哼着小曲呢。洗完后,妈妈回来看到后,笑得合不拢嘴,夸我长大了,还说:“聪聪,你离做个好孩子已经不远了,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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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春华秋实,岁月无痕。一个人撑着雨伞,踏着地上湿润的樱花瓣,在白茫茫的雨中前行,朔风传递着冰冷的寒意,双眸浮起一点柔和的笑意,凝视着远方微弱而又温暖的冷灯。

  ——题记

  一个人的一生或光辉、或昏暗、或热烈、或冰冷,那都是自己打造的世界,而铸就时的光芒就是母亲。

  好孩子,在每个人的眼中都是优秀的吗?智力都是一级棒的吗?成绩总是班里的佼佼者吗?就不会犯错误吗?不,不是。金玲是一个善良、体贴、而又乐观的女孩,但她是一个捣蛋而成绩又不突出的小精灵,或许在她身上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有一种源源不断的动力,激发着她一直向前,永不退缩,直至成为一个好孩子。为了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她一直在改变,可是令人头痛的数学题就现一片乌云遮住了她的天空,无法重见天日。是她——母亲,一直像一盏默默无闻灯在照耀着她。因为她那时还小,不懂得为什么母亲要那么严厉,为此她选择了抗争,顶着一个“坏孩子”的外表,做出了多次抗战。但是时光的飞逝和青春的懵懂是他渐渐的明白了老师的教诲、父母的汗水。

  纵然她年少无知,但那个画面如同一碗鸡汤滋润着我的心灵。

  “要命的数学”就将这个画面娓娓道来,在六年级密集的像地毯式轰炸的测验后,那标满红色印记的卷子要由家长签字,成绩不好的学生,这个时候真是要命啊!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金玲垂头丧气的回到家,母亲一看到她紧绷着脸,想起之前的种种挫折和呵责,疼惜的说:“妈妈知道你辛苦了,小东西。”金玲被母亲紧紧拥入怀中,闻到了母亲身上温暖的气味。在她的记忆中,对于这种气味恍如隔世,从上学开始母亲在他面前像个刺猬,随时随地都会把满身硬刺竖起来,觉得扎在她那些不怎么可爱的分数上。那些熟悉的话语一次次的敲击在她心上,于是乎,身体中涌动着一股炙热的力量,感觉自己的世界很温暖,“妈妈,我要做好孩子”,幼稚的话语中满是坚定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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