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在政法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稿

  我担任检察长一职,算起来已经有六年多了,在六年多的基层检察工作中,我虽然付出很多,但收获、感悟更多。受市政法委的指派我向大家谈谈在基层任职体会。我的发言可以概括为六个字“理念、办法、实力”,我认为念好了这六字经,基层工作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健康持续发展。但是,在这个快速多元发展的世界上,不可能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也不会有一成不变的标准,但愿我的体会能给各位以启发,有助于推动我市政法工作科学发展。

  首先是“理念”。在知与行的辨证关系中,首先应当是“知”,没有“知”就不知如何“行”。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理念是人们反映客观存在思想活动的理性思维结果,理念即信仰,就是我们形成什么样的思想,信仰什么?我们都是*人,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就应作为我们的政治信仰。政法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途径就是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座谈会上提出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是我们政法工作的行动指南。我认为“三个至上”的核心是人民利益,因为按照我国的宪政制度,党的宗旨和国家的宪法法律都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所以我们的政法工作的核心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具体到我们每个政法机关如何落实我们的信仰和“三个至上”呢?我个人认为应该理念先行,结合本单位实际,找准思想定位。大家都知道长安区检察院是多年的“全国模范检察院”,如何在新的起点上,继续保持荣誉再立新功,使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课题。近年来,我们以打造“长检”品牌为抓手,不断总结、发展、提炼“长检”精神的内涵,将长安检察精神高度概括为“一种精神,六个理念”,形成了富有时代特征和“长检”品牌特色的检察文化,成为长检人共同的价值认同和目标追求,也成为长安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指引。“一种精神”统领“六个理念”。“一种精神”是“务本求变,勇争第一”的长安检察精神,六个理念是“治院理念、发展理念、执行理念、行为理念、人文理念、立业理念。”长检精神的核心是务本和求变,做好基础性工作,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要勇于超越,善于创新工作机制,使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立于时代发展的潮头。“争第一”是长检精神“先进性”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体现了长检人不甘平庸、勇于拼搏、持续先进的信念和意志。先进的理念成为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动力源泉,通过思想和理念的转变促使“先进性”的核心价值观和“争第一”的核心执行力不断强化,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新的提高,人的全面发展与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

  其次是办法。能动有效的工作办法是“知与行”辨证统一的必然结果。在基层院建设中,有了科学的发展理念,还要有解决问题、创新发展的运作办法。在基层,“千条线一根针”,没有回旋的余地,艰苦和困难是客观的,但是“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如何视“千条线”为“七彩丝”,使我们的这根针能在丰富的基层实践中绣出彰显时代精彩的“锦绣”,从这一角度讲办法是执行力的集中体现。对于基层检察机关高检院已经明确提出实现科学发展的途径是“四化”建设。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我个人通俗的将“四化”概括理解为“四商”,执法规范化是法商,是规矩、是度,是履行职能的行为准则;队伍专业化是智商,是技能、是能力,是履行职能的具有的专业本领和能力;管理科学化是情商,是人与人心的交流,管理科学就是要以人为本,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形成制度、督察、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增强人们的政治激情、工作热情、同志友情,以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事业的发展;保障现代化是财商,是钱、是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目前,我们基层的困难比较多,要实现保障现代化不仅钱要取之有道,还要会用钱,讲究用钱的效益,以最小的投入产生最大的效益。我认为一个组织把“四个商数”的辨证关系理顺了,持续提高实现不断增殖,那么这个组织的执行能力就一定能够变得很强大,其理念就可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在“四个商数”的建设中,我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政治立院,用正确的思想引导人。以党风带检风,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既是我院党建工作的思路,又是我院坚持政治立院的根本性举措。我院党员占全院人数的95%,成为政治工作的宝贵财富。我们提出了“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工作要求,把在检察工作中“比奉献、讲贡献”作为党员先进性的最好体现。我们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并建立学习档案,将各项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中,我院融入了更多具体生动的社会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方式方法的更新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实施规范化管理,用有效的机制激励人。将现代管理理念与检察工作实践相结合,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思想、原则,建立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在实践中,我们把规范化管理体 系的精髓概括为“五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误必究”。实现了由制度管理向机制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三是抓好教育培训,用素养和技能塑造人。我院加强检察官的任职资格培训、领导素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时间、经费上给予保障。我们鼓励大家从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在学识、见识和胆识上强化训练。为加快知识更新,我们采取请专家授课、集中学习、工作研讨、案件分析与岗位练兵相结合的办法,分类进行系统培训。队伍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带来了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显著增强。四是加强思想沟通,用和谐包容感化人。我们建立了信息沟通制度,成立了党组织为核心,工会、检察官协会、共青团、妇联良性互动的民主化管理体系,制订并细化了职责范围和活动规则,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运行有序的内部沟通网络。凡涉及院里重大事项的决定都按照不同的性质交由大家充分讨论,调动同志们的参与热情,保证各种决策的科学和民主。我们还通过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家访制度等,定期或不定期征求意见。五是注重从优待检,用真诚情感关爱人。被称为“爬坡拉车不松套”的长安检察队伍,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精神和持续的斗志,与队伍的同志情谊、兄弟情怀所形成的强烈归属感和自豪感休戚相关。我们以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为共同愿景,注重从优待检和团结互助,把为同志们办实事、办好事、让大家心情舒畅作为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源泉,想方设法解决同志们的后顾之忧,努力创造人心思进、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对所管理的工作人员做到“四必访”:因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家中发生重大困难必访、因公出差超过一周必访。为了活跃队伍文化生活,工会、检察官协会还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开展篮球比赛、检企联欢等文体活动,努力启发和培养“享受学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健康心态,有效激发了同志们爱岗敬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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