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的写作格式和内容

  发条的内容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的写法可以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写上“发条”字样,字体稍大。

  另一种是以正文内容的前三个字为标题,即以“今售给”“今卖给”作为标题。这种标题的正文需顶格写。

  (二)正文

  正文通常在标题下一行空两格处写起,但以“今卖给”为标题的正文是不空格的,要顶格写 。

  正文的内容通常要写明以下一些内容,卖给什么单位、什么物品、数量多少、价格怎样、总计的钱款数额等。正文的末尾,可以加上“此据”、“此致”字样,也可在下一行紧接着写出收接收条的单位名称。如“此致中华大学总务处后勤科”。

  (三)落款

  写上售货单位的名称,在名称下方再写经手人姓名,并且要写明“经手人”字样。同时在“经手人姓名”下方署上售货的日期。要求加盖公章,以示负责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