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捡”

2019-07-28

  前几日,听到这么一件事。某君偶拾一物,藏入家中。数日后,失主找上门来,某君不但不还,还理直气壮地说:“那不是偷的,不是抢的,是我捡的!”

  好一个“捡的”!乍一听,似乎真是理直气壮,頗有点冠冕堂皇。是啊,“捡的”好像和“偷的”、“抢的”相去甚远,因为那“捡”不是偷偷摸摸,不是恐吓強迫,而是“光明正大”,不费吹灰之力。且也未见“捡”者上庭入狱,挨拳早打。由此看来,“捡”可真是一个一本万利的好买卖了!

  不过,以上的想法虽很美妙,但可惜破绽太多。细细一想,即可知道“捡”与“偷”,与“抢”一样,用的是白取之法,图的是不劳而获之利,只不过这“捡”字多了件“合法”的外衣罢了。

  “捡”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思想,是小市民阶层的作风。它的危害可不小:

  其一,损害他人。“检”到財物,捡者得了利益,自然沾沾自喜,却不顾失主心急如焚。若是细物倒也算了,倘是影响他人一生命运的东西,岂不就等于谋財害命?

  其二,终将害己。“检”者偶一得手,便有庆幸好运之感。长此下去,不劳而获的思想就会在脑中扎根。轻者,就像《守株待兔》中的农夫一样耽误光阴,浪费生命,重者,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三,敗坏风气。正因为“捡”表面上似乎与“偷”、“抢”相去甚远,所以其危害更大。若是人人仿效,都不思劳作,那么,只能导致道德沦丧,民风、社会风气的败坏。

  以此观之,“捡”的危害是十分大的,切不可掉以轻心。因此,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向这种“捡”开战,以建设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